外贸预警信息|宁波市家居产业协会 预警信息快报第5期
日期:2024-07-26
阅读:0
预警信息
一、英国对有机涂层板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启动过渡性审查
2024年4月15日,英国贸易救济署(TRA)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有机涂层板(Organic Coated Steel Products)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启动过渡性审查,以决定源自欧盟的上述措施是否继续在英国实施及是否调整税率水平。涉案产品的英国海关编码为7210708011、7212408021、7225990091、7210708091、7212408091、7226997011、7212408001、7225990011和7226997091。
倾销和补贴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
二、阿根廷对华保温瓶启动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4年4月12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4年第174号公告称,应阿根廷企业LUMILAGRO S.A.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容量小于等于2.5升的不锈钢瓶胆保温瓶及其它等温容器(西班牙语:termos y demás recipientes isotérmicos con ampollade acero inoxidable de capacidad inferior o igual a DOS COMA CINCO LITROS)以及容量小于等于2.5升的玻璃瓶胆保温瓶及其它等温容器(西班牙语:termos y demás recipientes isotérmicos con ampollade vidrio y con capacidades de hasta DOS COMA CINCO LITROS)启动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9617.00.10。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措施持续有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欧盟对华陶瓷餐具和厨具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4年7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Cerame-Unie / The European Federation of Ceramic Table and Ornamentalware (‘FEPF’) 和一家欧盟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Ceramic Tableware and Kitchenware)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和对欧盟国内产业构成的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涉案产品的欧盟CN编码为ex 6911 10 00、ex 6912 00 21、ex 6912 00 23、ex 6912 00 25和ex 6912 00 29(TARIC编码为6911 10 00 90、6912 00 21 11、6912 00 21 91、6912 00 23 10、6912 00 25 10和6912 00 29 10)。本次日落复审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分析期为2020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2012年2月16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发起反倾销调查。2013年5月15日,欧盟对华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开始正式征收反倾销税。2018年5月15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7月15日,欧盟委员发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涉外经贸动态
一、激发跨境电商发展活力
商务部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到5776亿元,同比增长9.6%,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其中,出口额高达4480亿元,同比增长14%,跨境电商已成为拉动我国外贸增长的新动能。
目前,全国跨境电商主体数量已突破12万家,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更是超过了1000个,海外仓的建设也取得显著进展,数量超过2500个,总面积超过3000万平方米。为了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商和海外仓等新型外贸基础设施协同联动发展,前不久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指出,积极培育跨境电商经营主体,鼓励地方立足自身特色优势支持传统外贸企业发展跨境电商,加强相关人才培养,为企业提供更多展示对接平台。商务部等9部门也于今年6月份联合发布《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拓展跨境电商出口,优化海外仓布局,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
据了解,世界银行目前已推出新版营商环境评估体系——宜商环境(B-ready)指数。面对该指数正式启用带来的挑战与机遇,要提前应对。针对跨境电商相关的服务贸易领域和数字贸易领域,新版指数提出一系列创新性评估项目,旨在优化全球贸易的营商环境。因此,要抓紧研究新增的评估项目,不断深化和完善跨境电商行业所需的硬件支持和软实力,进一步提升我国跨境电商的国际竞争力。
鼓励我国民营企业携手具备国际公信力的外资企业,共同打造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降低跨境电商业务成本,并提升我国营商环境的国际声誉。此类平台作为政府与跨境电商主体(支付企业、电商平台、生产企业、物流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桥梁,有效实现了数据交换服务,并为海关、税务、外管等政府部门提供一站式监管服务。在跨境电商业务复杂繁琐的流程中,非政府部门等第三方主体的加入,有助于提升流程的透明度和效率,增强跨境电商活动的稳健性。同时,通过与国际企业或非营利机构深入合作,能更有效地打通国际规则对接通道,加强我国经营主体和监管机构的国际公信力,塑造更加开放、包容、高效的国际跨境电商合作新格局。
加快复制现有的高水平对外开放制度创新成果,激发跨境电商经营主体活力。自2015年杭州设立首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来,截至2022年底,全国已有165个试验区,覆盖31个省份,形成一整套涵盖跨境电商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多个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信息化建设以及优惠政策等先行先试的制度创新成果。对此,要在全国范围内快速复制和推广这些宝贵经验,提升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等各方主体的信息获取能力和透明度,强化电子系统和服务之间的互操作性,推进跨境电商风险管理系统的运行效率,并加速过境机构程序运行的顺畅度。
布局海外仓等新型外贸基础设施的全球网络,构建跨境电商完整产业链与服务链。作为新型外贸基础设施,海外仓功能日益完善,逐步成为集仓储、物流、报关清关、退换货、加工维修、包装、分销、金融保险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在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和促进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方面,海外仓的作用日益增强。全方位优化海外仓功能,既能提升跨境订单物流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出口产品售后保障能力,又能促进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实现供应链高效衔接,加快贸易产业融合。
推进国际与区域间的交流合作,提升跨境电商规则标准等“软联通”水平。不断扩大跨境电商领域开放程度,积极在跨境电商模式拓展方面实现先行先试。同时,借助“丝路电商”国际智库联盟等多样化形式,加强与国际智库的交流合作,深入开展针对电子商务规则、产业对接、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研究,积极同国际开展平台融合与监管制度层面的合作,为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打造开放、公平、公正的跨境电商贸易环境。此外,要积极促进跨境电商领域的国际合作研修,构建起涵盖政府、高校、社会、企业等在内多方联动的跨境电商人才培养体系,为全球市场培育更多优秀人才,共同推动跨境电商行业的繁荣与发展。
二、外媒:中马贸易合作推动两国经济增长
海外网7月18日电据马来西亚国家新闻社(Bernama)7月15日报道,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和工业部长扎夫尔表示,马来西亚和中国的商界一直站在双边关系的前沿,中马贸易合作促进两国经济增长,为两国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扎夫尔指出,过去50年间,中国在马来西亚的投资促进了基础设施改善和制造业增长,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推动了马来西亚经济发展。马来西亚出口的液化天然气、棕榈油和橡胶等产品也受到中国欢迎。未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马来西亚政府经贸合作五年规划(2024—2028年)》,两国在高科技制造和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的产业联系将进一步深化,从而促进两国技术进步与创新。“我们庆祝过去的成就,认识到当前的机遇,并期待未来更广泛的合作。”扎夫尔说。